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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(記者方彬楠袁澤睿)12月6日,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》,提出自2022年9月1日起,對于已享受延緩繳納稅費50%的制造業(yè)中型企業(yè)和延緩繳納稅費100%的制造業(yè)小微企業(yè),其已緩繳稅費的緩繳期限屆滿后繼續(xù)延長4個月。
標簽: 小微企業(y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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